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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已成中国经济新推动力必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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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7 浏览数:2371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

  

 

  沈阳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直径14.1米巨型盾构机(4月14日摄)

  “国家经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就在于全面创新。这是未来30年,主导中国一系列经济发展政策的核心内容。”近日,针对今年以来决策层不断强化全面创新的国家发展意志,政策权威人士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从政策引导和机制构建层面,中国经济发展推动力已经由过去的资源要素投入全面向创新驱动转换。

  他向本刊记者指出了一个政策细节:截至5月13日,今年召开的16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已有14次提及“创新”,“频度之高为新世纪以来所罕见,足见政府对创新之重视,实施创新的力度之大。”日前发布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是这种决策势态的集中体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罗文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长远来看,全球正深处创新密集时期,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将创新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层面,以图维护本国传统优势地位,“新一轮综合国际竞争已逐渐转变为创新实力的竞争”。

  与此同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告诉本刊记者,从1985年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算起,我国推动创新也已走过30个年头,“如果不能抓住机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此前的付出就可能不达预期。”

  他提醒说,“需特别注意的是,若中国无法实现对发达国家的跟进或赶超,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那么随着印度、东南亚、拉美等国家和地区的追赶,中国的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令薛澜欣慰的是,“我国在诸如航天登月、高铁、核电、超级计算机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正是我国此前对创新付出巨大努力的丰硕回报。”因此,对新时期中国基于全面创新驱动战略转换国家发展新动力,他寄予厚望,尤其是此次《意见》的出台,“史无前例”梳理创新全链条上的体制机制障碍,“就是旨在在我国已有创新能力基础上,谋划实现创新能力的再一次跃升。”

  开启全面创新新周期

  “《意见》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梳理创新链条各环节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然后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本次《意见》的阐述有诸多亮点令人印象深刻,而又尤以此点最甚。

  一方面,《意见》突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性,其“逻辑关系已经非常清楚”。创新驱动战略作为一个复杂工程,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来得到基本制度保障。

  对此,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产业科技发展研究所所长刘峰向本刊记者补充道,伴随创新活力的释放,我国已出现一些发展新需求、新产业、新业态,某些传统体制机制与此并不相适应,“如果不能剔除体制机制障碍,我国在创新上的付出就可能事倍功半。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仅能扫除障碍,更能为我国发展转型,实现创新驱动赢得主动。”

  另一方面,《意见》对创新的认识已不仅仅局限于科技创新,在某种意义上也标志着我国对创新的认识“已走过一个周期”,进入全面创新新周期。

  在薛澜的理解中,创新归根结底是将知识转化为价值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阻碍创新的障碍不可能局限于科技领域,而是分布于创新链条各个环节”,同时,也只有全面系统地推进包括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和商业模式在内的全面创新,才能确保创新价值的有效实现。

  “显然,科技创新依然处于核心地位,但我国对创新的认识已跳出狭义的科技创新思维束缚,从更加广阔的创新价值链条上来纵观创新过程,系统地梳理全链条上的障碍,并部署改革措施。”政策权威专家总结道。

  “目前,创新的最大阻碍在于市场环境。”薛澜直言,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还不是一个完全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这使得大量的知识、想法在转变成现实价值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遭遇阻力。

  纵观《意见》可以发现,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强化金融支持、建立市场导向机制、激励成果转化、完善科研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和流动、推动开放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意见》对创新“全流程”的八个方面提出30条近百项改革举措,以保证形成改革系统合力。而《意见》就把市场环境建设放在第一位,并从知识产权制度等五个方面对市场环境建设作出部署。

  政策权威专家表示,“以这五个方面为主的市场环境建设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应有之义,同时也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攻坚任务所在。”

  充分发挥开放创新作用

  《意见》谈到,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加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以更加积极的策略推动技术和标准输出,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

  在罗文看来,《意见》将推进开放创新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内容,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是经济全球化对创新的新要求。

  “美国波音公司的飞机生产由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完成:机翼在日本,碳复合材料在意大利和美国,起落架在法国,组装在美国。”罗文举例说明,产业链条的全球化已经清楚地表明,开放创新能够更广泛地利用国际资源,取长补短,支撑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促进协同创新,是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

  “总之,一定不能把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对立起来。”刘峰补充道,在2006年出台的国家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自主创新本来就包含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等不同形式。而我国的高铁就是典型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典范,“开放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完全等同,但在现阶段有类似之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数据也显示,伴随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引进经费从2000年的304.9亿元上升到2011年的449.0亿元,通过对国外创新先进成果的消化吸收,支撑我国技术发展,大大提升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自主创新不是闭门造车,更多的是强调把握技术发展的主导权。”刘峰认为,开放创新是一种提高我国创新能力的手段,最终目的还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关键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罗文也提醒说,光伏产业许多核心技术被美国、日本、德国控制,超精密切削加工机床、高性能基础零部件被日本和德国企业控制,“只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创新局面,才能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创新的竞争与合作。”

  狠抓落实防政策走样

  “《意见》是政府出台的旨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导性文件,具有指导性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下一步要重点推动《意见》政策的落实。”在刘峰看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体落实还需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意见》提到的主要工作,逐项分解改革的任务,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具体实施方案有国家级,还可以有省级、市级,不同行业的具体推进方案,国家层面确定了方向,地方和行业要确定具体措施。”刘峰举例道,打破行业垄断和行业分割,具体打破哪些行业的垄断和分割,需要细化;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存在差异,具体实施《意见》必然存在差别,因此也不能一刀切,要给予地方、行业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需要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合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另一方面,保证发挥积极能动性的同时,还需防止实际落实中出现政策走样,阻碍实现创新驱动。

  这主要需谨防两种情况,一种是地方机构和个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制定地方具体实施方案时就出现偏差,与《意见》目标不一致;另一种情况就是,方案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行业敷衍了事,或者出于某些目的,人为造成政策扭曲,最终不达预期。”

  “这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难点。”因此,刘峰认为,地方、行业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要经过广泛的讨论,走科学规范的程序”,并要优化政策实施机构的组织机制和模式,“推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和思路能够因时而变,跟上时代步伐。”而国家在创新管理上也可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法无禁止即可为,同时强化政策制定、落实和成效的监督机制。

  “具体操作层面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如果无法做好具体配套措施,政策就难以落地,最终成为一纸空文。”薛澜认为,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让创新活动有法可依,用法律来具体规范。

  “当然,国家也已开始采取积极行动。”薛澜最后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透露,科技成果转化就是实现创新驱动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审议科技成果转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