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国内(含台、港、澳地区)依法注册的法人、社会团体、地方机构及年满18岁以上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原创的创新性思想、技术产品、运营模式、管理规划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凡进行申报的法人、自然人、社会团体和地方机构,需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企业介绍、市场现状分析、创新的优势、经济及社会效益等书面说明。
三、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将申报材料当面或快递的形式呈报至中国产业创新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也可将电子版发送至单位邮箱;
2、秘书处接到申报材料后,将第一时间通知申报方,并报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进行审核;
3、审核周期为15个工作日,秘书处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告申报方审核结果;
4、通过创新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成为中国产业创新工作委员会的会员、理事会员、或战略合作伙伴,并享受委员会的相关服务;
5、未能通过审核申报材料,委员会在告知申报单位或个人后,可根据申报人的意愿对申报材料作出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产业创新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电话:010—56254607 邮箱:ch_ciio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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