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贫困家庭大学生在肥就业创业,可享受多重政策扶持。记者6月14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创新扶贫方式,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安心创业,有效促进其所在家庭脱贫致富。《实施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梳理企业用工需求定向推荐
据介绍,《实施意见》所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是指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合肥地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含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肥高校愿意留肥以及外地本科以上在肥就业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 市扶贫办将梳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各项基础信息(含姓名、年龄、毕业院校、联系方式、就业需求等),建立帮扶名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对我市户籍的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市人社局和市经信委共同梳理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建立专门岗位信息库,定向推荐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市人社局还将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发放1000元/人求职创业补助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我市将参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发放1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对参加我市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卫生、教育系统)公开招考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免收各类费用。
我市将建立“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创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人事代理全程免费。同时,定期开展“就业服务月”、“高校招聘直通车”等活动,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
用人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我市企业,市人社局将按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最长不超过3年。
最高享受30万元创业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我市创办企业实体,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后,发放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我市新建创业创新实体,纳入市青年创业计划的,可申请两年、10万元免息免担保的创业资金贷款。初始创业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可申请3年、不超过30万元的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上浮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20%以内,其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创办创业实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确需缴纳的,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给予全额补助。同时,我市将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创办实体入驻市级以上孵化基地,自入驻之日起3年内免缴场地费、水电费、物管费、卫生费等费用。
帮助大学生3个月内实现就业
针对贫困家庭大学生需求,我市将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努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适应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和提高创业创新的成功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予以免费,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单位补贴。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到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
对合肥地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大学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发特定岗位、公益性岗位,促进其就业。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不挑不拣3个月内实现就业。
灵活就业每月享受800元补助
我市将由组织部门牵头,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创业制度,包联的领导干部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全程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或创业,确保其稳定就业、安心创业。 对灵活就业的我市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给予每月800元/人的灵活就业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将列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优先给予安排。
从2017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鼓励和扶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资金除已经有明确的支出渠道和分担比例外,由市与各县(市)区、开发区按1∶1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