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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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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4 浏览数:2366 来源:中安在线

  记者从5月23日安徽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17〕76号)。《实施意见》包括着力完善重大技术研发转化机制、着力完善创新创业资源捕捉寻找机制、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成果路演展示机制、着力完善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四个部分。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进高层次科技团队,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平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高校院所源头创新活力

  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是指从技术到产业的演进体系,主要包括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形成等环节。随着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加快,我省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有了长足发展,但是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成果转化不畅、配套服务不优、汇聚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支持企业成为科研项目的承担主体、创新平台建设的主体,大力引进行业领军企业,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分红激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内容。

  同时,激发高校院所源头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建设国际前沿综合性研究实验平台,支持省外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等内容。

  我省还将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包括支持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究机构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等内容。加快完善产业创新平台,包括加强对创新平台的考核评估,提升创新平台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内容。

  引进高层次科技团队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平台

  记者从《实施意见》中了解到,我省将加强科技合作对接,包括省级层面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各市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对接高校院所科研成果等内容。

  在引进高层次科技团队方面,我省每年将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类给予支持。

  同时,建立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构建省级科技成果数据库和数据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鼓励企业、高校院所通过系统发布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科技成果等内容。

  我省还将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市场平台,支持各市和有关机构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等内容。建立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建设技术转移机构,鼓励省外高校院所在我省设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等内容。

  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建设安徽创新馆

  我省将完善创新创业成果路演展示机制,推进常态化路演展示,做精做优“江淮双创汇”品牌,邀请行业知名专家、高新技术企业、知名投资机构参加路演活动,支持各市举办创新成果交易会等内容。

  另一方面,我省还将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包括组织开展“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中国(安徽赛区)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双创”活动周活动等内容。

  我省将建设安徽创新馆,包括不断丰富提升创新馆展示窗口、实用平台、先验模型等功能,打造国际化路演中心,不断扩大创新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内容。

  建设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建设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深度打造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集中发布各部门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并联各地、各部门创新创业服务经办入口,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报名、能力测评、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孵化融资对接和在线交流等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

  同时,安徽将建设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面向未来优先布局前沿科学装置,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和创业载体,吸引集聚一批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形成以信息经济为引领、高端服务业为主导、智能制造业为支撑的科创走廊产业新体系等内容。

  此外,我省还将打造具有国际优势的产业服务环境、打造国际品质的生活服务环境、打造遵循国际惯例的政务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