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创新网 产业创新工作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创新动态 >> 创新资讯
安徽蚌埠:科技创新也可凭“券”买
0
发布时间:2018-01-24 浏览数:1545 来源:蚌埠新闻网

  科技创新是第一驱动力。但是,科研所需要的持续投入,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却是不小的负担。日前,蚌埠市出台专门办法,以科技创新券的形式,更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

  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向企业发放的“有价凭证”。企业在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购买技术成果,或用于科技文献、科技查新、仪器共享和专家咨询后,可凭创新券兑现。然后,由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照各50%的比例为创新券买单。

  《蚌埠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创新券就将进入实施阶段。想申请创新券,必须是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而且要求财务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据市科技局创新管理科科长王顺领介绍,创新券面额不等,编号唯一,每张有效期两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申请20万元创新券。创新券使用范围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可购买的服务有分析测试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研发活动和技术转让等。“政府通过创新券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但并不意味着承包了企业的研发职责。”王顺领介绍,创新券兑现金额不高于企业研发发生费用的80%。使用前,企业向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请,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发放,而且是要企业真金白银投入研发之后才能兑现。

  “我省也有其他地市出台了类似政策,我市实行办法的特点是针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科研风险,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采访中,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除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外,还有专利权质押贷款等。这些扶持政策可与创新券叠加使用,在创新道路上将企业扶上马、送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