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绍兴市“人才强市”政策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市将从创业贷款、创业补贴、能力提升、住房保障、生活帮助等方面,多措并举,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绍兴就业创业。
据了解,该市近日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绍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并享受全额贴息。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共计10万元的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或“985”高校本科毕业生、一般本科毕业生,给予35万元、15万元、5万元、3万元的住房补贴;租赁住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3.6万元、2.16万和1.44万的补贴。对邀请到绍参加招聘交流活动的毕业生,将免费提供食宿与交通补贴,对到绍先落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帮助就业推荐与帮扶。
据介绍,此次绍兴还首次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明确高校毕业生到绍兴可以先落户、再就业。同时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对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未清偿其他类贷款的情况下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意见》,绍兴将在3年内,培育100个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同时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形式委托高校定向培养技术技能型大学生,并给予每人5000元的补助;鼓励企业建立实行企业人才集合年金制度留住人才,地方财政将按照单位为人才缴纳集合年金的50%给予补贴。对吸纳在校生、毕业生见习实习的企业,也将给予就业见习实习补贴。同时,支持企业创办大学生创业园,对评选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建园资助。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针对毕业生个人的房票补贴、租房补贴、就业创业补贴,还是针对企业引才用才的定向培养、见习实习以及职业年金补贴,绍兴均突出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在基层历练成才的引导和鼓励。明确市级机关招录或遴选公务员要拿出50%的岗位招聘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级事业单位通用型岗位要拿出30%的岗位招聘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黄奇凡称,希望通过多措并举,用3年的时间,能吸引15万大学生到绍兴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