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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清友:金融机构应加速适应PPP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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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5 浏览数:1839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国共有14220个PPP项目入库,已落地管理库项目2388个,落地率为35.2%,已开工项目为914个,仅占落地项目的38.3%。如是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管清友认为,PPP制度体系尚待完善。一个成功的PPP项目需要政府、实体企业、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要加快改革创新,适应项目融资新模式。

  PPP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管清友认为,金融机构态度谨慎则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虽然PPP相关政策密集出台,但制度体系存在不足。配套改革还未跟上,相关政策尚不到位,使社会资本参与时十分被动,制约PPP发展。

  其次,从项目上看,PPP项目质量参差不齐。而负责PPP项目方案设计的咨询机构专业能力也是良莠不齐,难以做到客观中立,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可参与的项目有限。此外,部分社会资本倾向于建设期满后退出,不参与项目运营,使得金融机构收益风险不匹配。

  第三,金融机构对参与PPP尚有诸多顾虑。对项目运作的交易结构和边界条件没有话语权使得金融机构相对被动。另外,PPP项目融资包含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部分,但金融机构往往对征信要求较高,创新动力不足,而且金融机构大多是通过刚性兑付的负债吸收资金,不愿承担太多风险。面对PPP项目期限长、收益低等特点,银行等短期资金为主的金融机构难以接受。

  适应项目融资新模式

  管清友认为,促成一个成功的PPP项目需要政府、实体企业、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

  从监管机构的角度,管清友认为,应加快顶层设计和协调,完善法律法规。首先应加速出台PPP上位法,同时保证其他PPP政策法规的兼容性,避免重复和矛盾。其次,要构建信用体系,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行为产生约束,切实保障PPP项目合同政府履约能力。最后,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利益保障机制和退出保障机制,保障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应在项目前端积极发力保障PPP项目质量,保持开放的心态与社会资本积极合作,拿出更多更优质的项目来做PPP,并适度让利于社会资本。此外,地方政府还应同步推进与PPP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创新和配套改革,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元的选择。

  管清友认为,实体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是PPP模式的核心要义,全生命周期合作是PPP模式的核心特征,运营是PPP模式的重要环节,应全面参与PPP项目,致力于运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并与金融机构进行合理的收益和风险分配,增强PPP项目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

  金融机构也要加快改革创新,适应项目融资新模式:一是对项目的介入时点应适当前移,以便享有更多话语权,确保合同签署后完成融资交割。二是改革风控机制,创新融资工具。未来要将依赖主体信用转向项目信用,不能再用传统的城投评价机制去评价PPP项目。应回归项目本身,及时进行业务创新,开发PPP基金、PPP资产证券化等热门金融工具多层次满足PPP项目的融资需求。三是打破刚兑,让金融机构回归资管本质,金融机构和客户共担风险,顺势实现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