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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受访者希望“双11”优惠规则简单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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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4 浏览数:10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今年“双11”,各大平台的促销活动纷纷推陈出新,规则更加复杂。光是优惠券就有预售、定金膨胀金、满减红包、直降红包、返现券等名目,还有7天或30天保价政策……网友们纷纷吐糟:没有“奥数”功底已不敢应战。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80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为了在“双11”抢到心仪的物品,63.5%的受访者称自己费心计算。对于繁复的购物规则,60.5%的受访者认为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和精力。60.0%的受访者觉得在“双11”买东西确实实惠,66.2%的受访者希望优惠规则简单直接。

  “双11”抢购,47.7%的受访者有筋疲力尽的感觉

  调查中,72.4%的受访者在今年“双11”当天买了东西,19.2%的受访者“双11”之前的几天就买了,8.4%的受访者完全没有买。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学生刘辰(化名)在“双11”预售阶段付定金买了一盒面膜,“因为促销力度很大,而且‘双11’当天付尾款前几名赠送面膜的活动也只有付了定金才能参加,就果断买了。“双11”当天一直在观望,有价格特别合适的就入手”。

  在北京某商务公司工作的王芳(化名)在“双11”之前买了很多衣服、化妆品、鞋子和生活日用品。“今年有的店铺在“双11”之前买,也可以享受同样的优惠价格,所以为了避开快递高峰,就先下单了。“双11”当天也买了一些,有的可以参加跨店铺的减免组合优惠活动”。

  “双11”大家都买了哪些东西?调查显示,受访者买得最多的是服装、鞋帽类(59.4%),其他依次是:食品、饮料和酒类(37.7%),数码、家电类(32.6%),生活日用品类(28.8%),化妆品、个人护理类(27.5%),图书音像类(12.4%),母婴玩具类(11.5%),箱包类(10.4%)和医药保健类(6.8%)。

  在大连某信息技术公司工作的刘晓,为了在“双11”买洗衣液,抢了很多优惠券并结合商家的满减活动计算了折合一斤的价钱,和平时价格比较后觉得划算才下单。

  为了在“双11”抢到心仪的物品,63.5%的受访者称自己费心计算,36.5%的受访者没有。45.8%的受访者表示这种费心计算让自己感觉很得不偿失。

  王芳买的衣服参加了满200减20的活动,还可以使用店铺优惠券。鞋子和化妆品在“双11”的价格也比平常低了。“终究都是要买的,总的来说还是节省了很多”。

  对于繁复的购物规则,60.5%的受访者认为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和精力;42.0%的受访者觉得提高了消费者的购物“风险”;36.5%的受访者认为存在诸多陷阱,是对消费者的不诚信;36.0%的受访者认为只要能真正带来实惠,复杂点也没关系。

  刘辰感觉繁复的购物规则像是商家的计谋,“如果真的能带来实惠,复杂点也没有关系,但是如果最后只是商家的游戏,会降低消费者对商家和购物平台的信任”。

  “各种优惠说法太多了,而且很多商品价格是先加价后降下来,还有很多陷阱在里面。”刘晓觉得各种算规则、比价钱,心很累。

  “双11”抢购,47.7%的受访者表示有筋疲力尽的感觉,33.9%的受访者没有,18.4%的受访者不好说。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各类让人“眼花缭乱”的促销规则,其实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甚至还有安全保障权。如果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消费者就无法理性选择,也就无法做到公平交易。

  “如果促销规则没有让消费者获利,那只能说是‘挂羊头卖狗肉’。这违反了商家对消费者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刘俊海认为,如果商家真心实意想做促销,那么广告、宣传越简洁明了越好,复杂的规则会增加交易成本。

  刘俊海指出,一些促销规则是有陷阱的,比如规定提前交定金,才能享受“双11”的打折优惠,但如果当天不买了,定金不退。“我认为规则是无效的。虽然在普通的民商事关系当中规定给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没收定金。但是定金规则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合同订立交货完毕后,消费者从接到商品起七天内还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更何况合同还没有订立,怎么就没收了定金?消费者权益保护追求的是扩大消费者的选择权,让消费者有获得感”。

  66.2%受访者希望优惠规则简单直接

  今年“双11”抢购时,54.6%的受访者表示用“券”存在诸多限制,52.1%的受访者指出红包种类繁多记不清用法,47.8%的受访者觉得优惠规则难以搞懂,其他问题还有:预售的商品须单买,无法合并订单(31.5%)、定金无法退还(16.5%)、线上线下难觅同质同款商品(14.8%)。

  “有一个‘购物津贴’至今没搞明白,已经标明跨店自动累计金额减免了,怎么还要用积分抽,每10积分抽一次,最终也没明白怎么用,还浪费了很多积分。”王芳说。

  “预售的商品须单买,还有很多店铺写着定金没法退还的规则,我担心买错了带来麻烦,因此深思熟虑了很久,一直奋战到11日凌晨1点多才全卖完。”刘晓说。

  调查显示,60.0%的受访者觉得在“双11”买东西确实实惠,40.0%的受访者认为不实惠,跟平常一样。

  刘辰觉得“双11”买东西还是实惠的,尤其是生活必需品,“双11”确实有降价。

  刘晓觉得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实惠,“我有把一些东西提前加入购物车,观察下来感觉有一些是商家提了价格再降,所以很多其实和平时的价格差不多”。

  刘俊海说,消费者一定要理性购物,不要被促销规则所忽悠。另外,要善于留存证据,与商家协商无果可以投诉到消协,如果消协调解不了,可以告到法院。

  法院要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重点解决立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提高裁判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你希望“双11”有怎样的网购环境?调查中,66.2%的受访者希望优惠规则简单直接;48.2%的受访者希望物流、售后及时高效;46.7%的受访者希望杜绝植入病毒和诈骗的情况出现;45.7%的受访者希望各种优惠真实有效,而非先提价再打折。

  王芳希望规则简单明了,方便消费者购物,“希望一些店铺的优惠券设置成自动满额减免,以防忘了领券不能享受优惠,这样商家运营时也方便”。

  刘辰也希望规则更加直接,商家将活动细节介绍清楚可以减少排队咨询客服的人。“另外,据我所知,每年都会有很多退货,希望售后是有保障的”。

  刘俊海说,现在的网购平台非常多,有的平台自身也是卖家,比如京东,还有一类平台是作举荐人,比如淘宝。各类平台都要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如果发现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款的要及时删掉。作为推荐人的平台,要督促卖家修改不合法的规则。如果平台能加强自律,不理性的营销规则或者营销中的霸王条款现象将会大幅减少。

  明年,你还会参加“双11”抢购吗?56.2%的受访者表示会,13.0%的受访者不会,30.9%的受访者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