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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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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7 浏览数:1832 来源:福建日报

  日前,《福建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以进一步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方案明确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即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奖惩联动。提出五项重点任务: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和诚信教育培训;推动完善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名制登记制度,建立重点领域、重点职业人群个人信用记录;依法依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隐私保护、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推出信用“红名单”“黑名单”,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便利服务,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方案有五方面特点: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借助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诚信宣传;推动学校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的诚信档案;在行业和企业中落实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

  二是加强记录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为基础的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重点领域实名制登记制度两项工作为重点,夯实信息采集基础;建立23个重点领域、21类重点职业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形成信息的常态化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

  三是关注隐私保护、信息安全和信用修复。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机构的监管;依法依规记录、归集、交换和使用个人信息;查询个人公共信用信息需经自然人本人授权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建立个人信息使用主体的信用档案,依法依规查处信息外泄、倒卖等行为;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息展示期限。

  四是推进信息整合。建立省级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采集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学生守信失信行为信息、行业组织的会员信用档案等均统一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共享;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五是实施联合奖惩。针对个人优良信用情况,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在评先评优、资格荣誉、奖励扶持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依法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将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不文明交通出行、不依法诚信纳税等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