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近日印发《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提出将积极扶持创新创业主体,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据了解,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离岗期间按规定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档案工资正常调整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停发工资福利等待遇,其档案工资可正常调整,原单位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内社会保险费用中单位缴纳部分可由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同时,江西支持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依法依规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接横向委托项目。
此外,江西还大力扶持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业,着力推进返乡创新创业,依法支持企业高管创新创业,鼓励企业“二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