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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际创新创业中心 26条政策力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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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0 浏览数:928 来源:四川日报

  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浪潮下,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转化成生产力?近日成都高新区发布《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共26条。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政策,希望进一步激发区域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推动成都高新区建设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并助力成都打造中国西部科技中心。

  鼓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设立3亿元协同创新基金进行补贴

  政策提出,设立总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高校院所人员在成都高新区创立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

  对高校院所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区内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将给予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创新创业企业补贴。对以许可方式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将给予创新创业企业承租方最高100万元补贴,给予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出租方最高50万元补贴。帮助高校院所向创新创业企业转移技术成果的技术转移机构,每年将获最高100万元补贴。

  针对去年10月成都高新区开始实施的“菁蓉·高新人才计划”中的“顶尖团队计划”“创智项目计划”,此次发布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顶尖团队带科技成果到成都高新区来转移转化,将给予最低1000万元、最高8000万元的支持。

  推动国际科技成果转化

  最高2亿元支持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作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高新区始终瞄准世界科技创新前沿超前布局。

  政策提出,与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成都高新区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通过并购方式引进境外科技企业的成都高新区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对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促成区内企业引进境外先进技术并且成功转化的,给予提供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的相应机构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资金奖励。

  与此同时,政策对国内外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化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经认定,将给予最高2亿元的建设启动经费补贴。同时,根据协同创新平台专职科研人数、每年转化科研项目数量的不同,划分三个等级,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运营经费补贴。

  政策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载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每成功转化一项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将给予载体5万元奖励,最高200万元奖励。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聚集区

  政策明确,在菁蓉国际广场7号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聚集区,对入驻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平台,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入驻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从事技术转移的服务机构,给予前三年房租全免优惠、每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

  成都高新区是全国第六个、西部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政策提出,对入驻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核心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前三年房租全免优惠和一次性装修补贴。同时,在成都高新区开展专利申请代理、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托管等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每年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

  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并给予金融机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