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已发布,九类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社厅联合制定。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九类人群,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九类群体中,妇女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记者了解到,本次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扩大了申请范围。如高校毕业生范围扩宽,由以前近两年内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扩宽至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
网络商户也可申请贷款。申请条件为经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信誉良好、平均月营业额达到3000元(含)以上的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