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韩中资企业和机构:
为有效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经营行为,加强“走出去”企业自身能力建设,改变粗放型经营管理方式,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内有关要求,现就在韩中资企业做好规范对外投资合作经营行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韩中资企业和机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企业自身能力的重要机会,认真组织本企业和机构人员抓好学习,重点学习境外企业行为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学习文件和材料清单附后。
二、企业和机构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要着重查找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企业在境外经营中有无不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及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行为;二是企业境外人员签证、居留、工作有无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及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如存有以上情况,须采取措施,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并于10月20日前报使馆经商处。
三、各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驻韩使馆(经商处)将对本地区和对韩“走出去”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近两年出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请各企业重视相关工作。
驻韩使馆经商处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