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从2017年到2020年,内蒙古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每年给予5%的全程全额贴息。
据介绍,内蒙古支持各银行机构利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低成本资金,主动降低贫困旗县(市、区)整体贷款利率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对于新发放的扶贫贷款,内蒙古将根据农牧业生产周期、借款人生产经营实际等情况,提供多种贷款期限选择,合理制定弹性还款计划,简化手续、优化服务。
内蒙古明确提出,对已经发放但确有困难无法按期归还的扶贫贷款,将通过“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延长还款期限,并适度调整还款方式。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内蒙古将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扶贫信息共享平台,扶贫部门以旗县(市、区)为单位推荐贷款户,各金融机构按月发布金融扶贫贷款信息,实现金融扶贫信息资源共享。
据了解,内蒙古将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全面开展信用评级授信工作,依据信用等级向贫困户发放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小额信用贷款。